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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常情况下,孙子女是祖父母遗产的第二顺位继承人,也就是说,在祖父母的子女都还存在的情况下,孙子女是没有资格继承他们的遗产的。但如果祖父母的子女先于自己死亡的,则该份遗产可以由该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即祖父母的孙子女来继承。这在法律上被称作代位继承,意思是孙子女代替自己的父母来继承祖父母的遗产。此外,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必须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只能存在于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代位继承完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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