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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中可以约定每年按比例取得对方所持公司股份的分红吗?
在上海离婚律师多年来处理的协议离婚案件中,对于财产分割的问题每年都会遇到几起一方当事人要求对方把所持公司股份每年分红按一定比例补偿给自己的情况。虽然这么做在婚姻法的理论上讲得通,但以上海离婚律师的办案经验来看却存在诸多隐患。 众所周知,以上述方案取得离婚补偿的计算依据与数额是不确定的。首要的原因是公司盈利存在商业风险,在不获利甚至亏损的情况下根本就不会有分红收入。而更为重要也是离婚后持股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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