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可以离婚结束婚姻关系,但实践中并不是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只能提起离婚诉讼,那么起诉离婚三个月可以判离吗?下面由上海离婚律师网上海婚姻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起诉离婚三个月可不可以判离
起诉离婚后法院会不会判决离婚与起诉离婚的时间无关,主要看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如果感情破裂的一般会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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