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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最后签的和解书还能反悔吗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破裂后,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分别是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那么起诉离婚最后签的和解书还能反悔吗?下面由上海离婚律师网上海婚姻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起诉离婚最后签的和解书还能不能反悔

1、民事诉讼调解的法理基础在于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当事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达成的合意受法律保护,并优先于法律的一般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明确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离婚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字后便发生法律效力,该调解协议受法律保护,法院须依该调解协议制作民事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若民事调解书的内容与调解协议内容不一致,当事人有权申请法院补正,法院须依法予以补正。

2、但这并不意味着该调解协议具有可执行强制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亦规定:“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可见,调解协议虽具有约束力,但不具终结诉讼程序的强制性确定力和约束力,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的几种情形外,经调解的案件若要终结并产生定争止纷的法律效果,人民法院须依双方达成的已生效调解协议制作民事调解书,相应调解书在送达当事人时产生等同于判决法律效力。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在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一方可就已生效的调解协议反悔,而另一方却不能依生效的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知识就是上海婚姻律师对“起诉离婚最后签的和解书还能不能反悔”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作出的调解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并不等于事人不能反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上海离婚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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